结婚必备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结婚必备条件具体有哪些
缔结婚姻须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1、婚姻的建立需要双方完全出于自愿,杜绝任一方对对方施加强迫行为,同时,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干预。
2、在法定的结婚年龄方面,男性需年满二十二周岁以上,而女性则须年满二十周岁以上。
倘若位于各种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度下调结婚之最低年龄限制。
3、双方之间应排除直接的血亲联系,以及相隔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联系。
4、此种婚姻安排不会涉及违反法定的一夫一妻制度,也就是说,已婚人士不得再次与其他异性缔结结婚关系。
5、男女双方在明确表示愿意结婚后,应亲身前往其中一方常驻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结婚必备条件有哪些
除合法结婚外,仅允许男女双方在完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缔结婚姻关系,任何人包括父母、亲人甚至是法律干预均不得对此施加压力或干涉。
2、对于依法结婚的人士而言,男性申请人应年满22周岁,女性则需达到20周岁方可履行婚姻义务,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3、必须遵守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采用任何方式对现行法律制度造成挑战与破坏。
4、双方无任何直系亲属关系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以确保婚姻关系的严肃性与稳定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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